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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成年年齡與結婚年齡修正為18歲!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後龍鎮戶政事務所

11211日起民法實施新規定:

調降成年年齡:
    將成年年齡由20歲修正為18歲,以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 展現況,保障其權益,並與國際接軌。

修正結(訂)婚年齡:

    將原規定男性17歲、女性15歲之訂婚年齡,以及男性18歲、女性16歲之結婚年齡,分別修正為訂婚

    年齡一律均為17歲,結婚年齡一律均為18歲,以符合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第15條、第

    16條等規定、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確保其學業、就業、能力發展與獨立性。

18歲即可自行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(如結婚登記、離婚登記、戶籍謄本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