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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各戶政事務所114年度國定連續假期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。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後龍鎮戶政事務所

一、本縣各戶政事務所114年度起於國定連續假期暫停受理預約結婚登記服務。

暫停受理期間,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

表之國定連續假期如下:

  (一)農曆春節(125日至22日)。

  (二)和平紀念日(228日至32日)。

  (三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3日至46日)。

  (四)端午節(530日至61日)。

  (五)中秋節(104日至106日)。

  (六)國慶日(1010日至1012日)。

三、結婚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

並指定結婚登記日,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,完成結婚登記。

四、苗栗縣各戶政事務所假日受理結婚登記,僅受理結婚當事人一方、雙方設籍於

本縣或同時辦理遷入本縣之民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