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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宣導)內政部移民署修正之「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」,請民眾參閱!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後龍鎮戶政事務所

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之1規定,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、居留或定居,應接受面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