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縣長為讓民眾感受到縣府的心意,努力提升各項福利措施,生育津貼今(110)年由6,600元調高為8,800元,在尊重議會並考量 本府財政狀況,明(111)年再加碼調高生育津貼增至1萬元,期能提供民眾生育意願,促進本縣生育率。 二、凡111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,並於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新生兒,其父或母已設籍本縣一年以上 者,得申請發給生育津貼1萬元;但110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之新生兒,仍適用修正前規定,領取8,800元。
一、縣長為讓民眾感受到縣府的心意,努力提升各項福利措施,生育津貼今(110)年由6,600元調高為8,800元,在尊重議會並考量
本府財政狀況,明(111)年再加碼調高生育津貼增至1萬元,期能提供民眾生育意願,促進本縣生育率。
二、凡111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,並於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新生兒,其父或母已設籍本縣一年以上
者,得申請發給生育津貼1萬元;但110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之新生兒,仍適用修正前規定,領取8,800元。